中核七院-25年-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 中核七院-25年-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已由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公司现在使用的法律顾问咨询律所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8月9日到期,为确保能够持续给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现采购新律所。与新律所签订三年服务合同。
2.1 采购范围: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帮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上述法
律意见书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6份;
6. 每年提供2次免费法律培训;
7.每半月安排一名团队律师至甲方处坐班半天进行相关事务的咨询和处
理(该名律师须为正式执业律师);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专案、专项法律服务
1.参与、办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或
可能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2.参与、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谈判、磋商、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期3年。
2.3 服务地点:山西太原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马练营路311号。
2.4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内容;(2)需在《集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中。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廉洁及相关要求(格式详见第六章其他要求(一)和(二))。3.5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3.5.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3.5.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请于2025年 8 月 29 日下午17时30分至2025年 9 月 8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邮寄地址)为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马练营路311号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收件人: 谭经理 ,联系电话: 18235041737 。(快递外包装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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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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