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安岳县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剩余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安岳县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剩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农函【2024】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部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农函【2024】1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岳县永清镇、兴隆镇。2.1.2工期:90 日历天。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规模:田型调整431.7亩、修筑土埂、新建下田坡道、过田通道、农田制口及囤水田;灌溉与排水包括整治山坪塘、石河堰及砖渠,新建生态沟渠、蓄水池、提灌站及管网;田间道路包括整治泥结碎石路面田间道,新建水泥混凝土生产道路;另包括土壤改良、耕地质量检测及新建项目公示牌与标识牌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安岳县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剩余工程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施工。
2.2.3、合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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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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