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排水防涝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排水防涝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排水防涝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4〕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5〕16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
2.2 建设规模:改造乐贤街道石羊大道、南屏路、江宁街、友丁路、内椑路等雨水管网 54.7千米(其中 DN1000管道10940米,DN800管道16410米,DN600管道8205米,DN400管道16410米,DN300管道2735 米,直径1500雨水检查井 364 座,直径1000雨水检查井1459座,雨水箅子911个);改造4.0×2.5 米雨水箱涵 890米。
2.3投资额:14769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含投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含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和本监理工程的所有附属工程的监理。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10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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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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