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535C11506BD/HDGC-FW-GKZB-25-2297
2.2项目名称: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为规范我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满足公司服务需求,本公司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采购。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暂定派遣用工10人(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拟以分批方式录入派遣员工,具体次数及人员要求以我公司提供的《派遣人员需求单》为准。
2.5项目地点: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包括并不限于廊坊市。
2.6服务期:项目周期暂定为3年。在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我公司对供应商做服务期满意度测评。若测评结果为满意,且满足续签条件,经公司批准后可续签或优先与其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劳务派遣服务的相关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销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4)其他要求:商务信誉
A.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B.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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