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太阳梁乡新海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已由中宁县财政局以中宁财发〔2025〕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太阳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太阳梁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赢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村庄破损巷道进行白改黑沥青罩面37445平方米,拆除更换混凝土道牙7300米,新做混凝土道牙12150米,面包砖拆除铺装732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修复280平方米,树池更换554套,植草砖铺装685平方米,增设5立方米铁艺垃圾箱2个,240升垃圾桶5个;室外给水管拆除更换65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0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宁县太阳梁乡新海村;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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