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和美村庄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2.2建设地点:贺兰县常信乡团结村
2.3建设内容::1、拆除及新建道路硬化4310平方米及硬化入 户八字口、铺设面包砖11900平方米、拆除新建混凝土道牙、管道及井盖等建筑物维修及其他基础设施等。
2、主干道部分铺设植草砖及其他基础设施等。
3、新建垃圾集中收集点3处。
4、新建标识牌2座、文化长廊1座、乡村文化舞台维修1处。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一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二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三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贺兰县常信乡2025年团结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四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三、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根据宁高法[2018]47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