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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5084005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JT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 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2024】1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建设资金为4165429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4165429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586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5667.6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5648.2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包括普通教室、教学辅助用房、各专业教室及图书馆、教室办公室、体验教室、教师活动室、教师餐厅、校史馆、会议室、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门卫,同步实施室外配套管网工程、绿化、道路。总投资额41654.2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和平区汉阳道与云南路交口,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南路,南至万荣公寓,西至三友里,北至汉阳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5667.6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5648.22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门卫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最大跨度19.8米,最大高度23.95米,最大基坑深度12.65米,地上6层地下2层。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教学楼基础拆除工程、教学楼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地上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空调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防排烟工程、消防水工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消防电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门卫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总投资额18051.4281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各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章,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还需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资格审查评审阶段,招标人现场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无效处理。6、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会时 , 需提供投标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 ( 加盖公章 )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 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会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4日17时00分00秒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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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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