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分中心) 浦口区桥林街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桥林街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PKSZ2500783-03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桥林街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浦政服备[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2 招标范围:浦口区桥林街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517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2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针对现状片区内老旧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包括浦乌路、江星桥线等道路主供水管道、桥林西片区及桥林老街等区域老旧供水管道、以及部分路口连通管道等内容,管径为DN150-DN800,管道总长约26km。
2.7 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8700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总投资或建安费5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2月-2025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总监从事监理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2月-2025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总监从事监理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