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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水电公司德州市陵城区肖家村风电项目(EPC)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C-0113-25J6-FG0018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水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水电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方式为德州市陵城区肖家村风电项目(EPC) 进行商品混凝土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逆向竞拍)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肖家村 20MW 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省德州市陵城区境内,海拔高度在 46m~59m 之间。场址距德州市区公路里程约 6km,场区西侧有 G3 京台高速,场内有国道 G513、G340,省道 S323,场址内有多条乡村道路经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本风电场设计安装 2 台单机容量为 6250kW、1 台单机容量为 7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20MW,本工程在场区内新建一座 35kV 开关站。本项目通过 1 回 35kV 线路接至 220kV 杨治站 35kV 侧,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二、采购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立方米

240

防腐

2

商品混凝土

C20

立方米

60

防腐泵送

3

商品混凝土

C25

立方米

3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3100

5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400

防腐

6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500

泵送

7

商品混凝土

C40

立方米

2500

泵送

8

商品混凝土

C45

立方米

100

合计

7200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竞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规格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综合交货单价为卖方将商品混凝土从生产厂家运到买方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其中包括了产品的材料价格、产品的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货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卸车由买方负责)、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国家及南平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质量技术要求:

2.1混凝土耐久性需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中混凝土工程相关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1)与土壤接触部分混凝土结构材料具体防腐蚀要求如下.a)垫层、基础等与室外土壤接触的混凝土内应掺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钢筋阻锈剂或掺入同样功能的矿物掺和料,不得采用亚硝酸盐、硫氰酸盐、亚硫酸盐及其它硫化物类阻锈剂。b)垫层采用相应防腐蚀性能混凝土;2)水泥中氯离子含量应尽可能低、混凝土拌合料中因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集料、外加剂和拌合水等)引入的水溶氯离子总量: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应不超过胶凝材料重的0.1%;对于预应力混凝土,应不超过胶凝材料重的0.06%。混凝土重的总含碱量不应超过3.0kg/m³。3)要求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中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06%,应符合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在最终确定水泥品种之前,应做水泥与所使用的辅掺材料、外加剂等之间进行复配试验,以选用匹配性能优良的水泥。粗骨料:宜采用级配合理、质地坚硬、洁净、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细骨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严禁采用海砂、淡化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的多孔砂,砼严禁使用碱活性集料。

2.2、混凝土质量要求:原材的骨料粒径,强度必须满足混凝土质量要求,不得采用再生材料,细集料的颗粒及含土量不得超标,采用水洗砂;水泥的使用量必须满足构件的强度等级,外加剂不得超标;保证混凝土的初凝时间的把控(到场时间),部位不同时坍落度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任务的要求,严谨私自加水;开盘鉴定的材料明细表述清楚,做好每次浇筑期间的试块,便于检测。

3、交货时间:2025年09月-本项目相关工程完工。

4、交货地点:1号风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周家坊村

2号风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郑家寨镇刘楼新村

3号风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郑家寨镇王美韩村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张石灰村。

5、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结算总金额的 50%。双方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45%。合同实际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质保期:

(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

2、供应商的混凝土拌合站距交货地点的运输距离不超过40公里(提供混凝土拌合站至交货地点的运距截图)。

3、应具有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业绩,从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4、供应商必须具有在德州市重污染响应期间继续生产、送货的能力。

5、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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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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