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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项目

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社字〔2025〕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以外,其余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水源街以南、北安路以东,泰康路以西。

3、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3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3000平方米学前教育楼,3000平方米,宿舍楼及食堂3000平方米,配套及门卫连廊1000平方米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4、招标范围:换热站及门卫、教学楼及连廊、绿化工程、门卫房工程、市政铺装、室外附属、宿舍楼、学前教学楼等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6、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09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工期434日历天。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招标控制价:44899108.2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质量负责人各1名;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全部由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5)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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