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辜李坝城市公园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辜李坝城市公园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5〕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5〕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建设规模:辜李坝城市公园项目东起宝莲路与长青路交点,经辜李坝立交桥。设计总面积约:180亩,临长青一侧路建筑立面进行风貌改造,改造面积约2000㎡。包含:绿化工程、交通优化、城市雕塑等。具体以实际施工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至少包含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金额和工程内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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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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