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安路品质提升改造及延长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安路品质提升改造及延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批〔2025〕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25〕1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分为改造段和新建段,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改造段道路长度482.356m,标准宽度24m,双向4车道,车行道和人行道均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新建段起点接已建长安路终点,路线全长128.544m,新建A段长31.076m,宽24m,双向4车道;新建B段长97.468m,宽7m,双向2车道,车行道采用沥青路面结构。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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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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