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7-513433-04-01-764658】FGQB-00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冕宁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冕宁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7-513433-04-01-764658】FGQB-006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冕宁县;
2.2 建设规模:建设具有一定工程屏障,具备放射性包容隔离功能的处置单元,将稀土伴生废渣(主要是铁钍渣和铅渣)集中处置,同时建设预处理车间及辅助工房、应急收集池、值班室、监测井,以及道路、排洪沟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为处置四川省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伴生废渣约 30.6 万吨 ;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施工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150 个日历天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的环保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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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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