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鹭湾科技生态园三期项目一标段降噪工程施工标段已达到公开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 4、7 组、三圣街道江家堰村联合 3 组。
2.2、建设规模:屋面降噪预埋件加工制作及预埋施工、本项目图纸设计的所有屋面降噪等。
2.3、计划工期: 9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7月设计《白鹭湾科技生态园三期项目(A160、A166)屋面降噪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专项设计、材料设备的供应、运送、安装、修补缺陷、测试调试、使用、保修保养、售后服务、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完成验收移交、报建等所有内容;专业承包人承担提供完成本合同约定合同范围及内容(货物)所需的材料购买、供货及安装,完成相关所需的检验、测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负责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一切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签约合同价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降噪类噪声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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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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