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余家桥烈士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铜峡市余家桥烈士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余家桥烈士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铜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资金,下差部分积极争取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资金支持。招标人为青铜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余家桥烈士纪念馆序厅、尾厅和四大展区进行改造提升面积1152平方米。主要包括安装智能中控系统、语音导览系统等配套设施,增设双通道楼梯1处两层垂直电梯1部,增加断桥玻璃幕墙门厅18平方米,配套消防、暖通、强弱电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青铜峡市余家桥烈士纪念馆内。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实际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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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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