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集中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4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集中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41001 ),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近期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35MW;远期供热面积102.5万平方米,热负荷50.3MW。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热工程:一次主管网(DN400、DN500)、隔压站(50.3MW)、二次管网(隔压站至各小区换热站围墙外1米,不包含换热站):给水及污水工程:根据园区给水工程及污水工程规划,在供热管网开挖路断同时敷设给水及污水管网,防止道路二次开挖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集中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西北部教育新区集中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项目地址:忻州市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
总投资额:5036.74万元
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设备采购的质量标准(如有): 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集中供热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
①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级)资质证书;
3.1.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专业)执业资格,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各自的控股、管理单位明细清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