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法院融合数字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汪清县人民法院融合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323号-JLYH-2025-WQ038;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15323号;
采购预算金额:1648500.00元;
采购需求:融合法庭新增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汪清县人民法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具有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4)供应商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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