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2008-YNTC-0002 项目名称:红河县垤玛乡垤玛村茶叶加工仓储厂房(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60 最高限价(万元):159.90768 采购需求:(1)配套服务用房改造工程约310平米,展示厅及检验检疫室各新建一道隔墙,二层露台50厚夹心金属岩棉板屋顶搭建约180平方米,并砌筑隔墙隔出4间配套服务用房,现有两间配套服务用房内各新建一道隔墙,安装铝合金窗约96.60平方米,新增实木门4樘,纱窗28扇。(2)厂房搭建雨棚约220平方米,厂房内隔出备用房约36平方米。(3)室外附属工程:室外台式变压器一台,新建钢筋混凝土水池100立方米,输水管道约1公里,围挡约352米,排水沟约180米。(4)购置茶叶揉捻机、回潮机、往复式布料机、输送机、生物质颗粒燃烧机、振动筛分冷却机、烘干机出料输送机、微调槽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次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二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配备要求:符合《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8-21 06:00至2025-08-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