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年机械清蜡服务(重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JD14-FW02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年机械清蜡服务(重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项目概况: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目前部分机械清蜡井压力高、井内压力波动大,需要使用80kg以上加重杆的重型设备进行机械清蜡,保障油气井平稳生产;
2.招标范围及内容:
(1)根据区块含蜡情况接甲方通知准备清蜡设备,及时组织单井清蜡作业。
(2)周期性清蜡井按照清蜡周期开展机械清蜡作业。
(3)做好机械清蜡井相关作业记录,设备使用台帐,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上报。
(4)做好清蜡相关设备维护、保养及试压,满足作业现场使用要求。
(5)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作业。
(6)应配备防喷装置试压工具、冬季试压液体等,满足《塔里木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7)机械清蜡需使用80kg以上加重杆的重型设备施工。
(8)单支清蜡队伍日平均行驶里程约150公里;
3.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7.履约保证金:无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之日期间在国内实施油气井清防蜡或开发试井等作业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并附统计表格(含作业时间、井号、作业项目、硫化氢含量等主要指标)
(2)或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及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结算资料扫描件(结算单或结算发票至少一张)。
备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6.设备要求:
6.1 具备6000m以上钢丝的钢丝作业车2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钢丝说明书扫描件(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满足6000m以上钢丝要求)。(2)钢丝作业车、设备铭牌。(3)提供投标人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进口设备提供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报关单。
6.2 具备压力等级70MPa及以上,防喷管总长6m及以上且配备防喷器的防喷管装置2套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防喷管装置说明书扫描件(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满足防喷管装置要求)。(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防喷管装置试压及探伤报告。(3)提供投标人购买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进口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报关单。
7.人员要求:
7.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2年及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7.2 配备至少2支施工小队,员工为投标企业自有员工,每支施工小队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含绞车岗(队长)1名,中间岗驾驶员1名,井口岗作业人员2名;施工小队人员均需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驾驶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相关工作年限、持证情况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的承诺书;(3)提供对应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4)提供对应人员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8. QHSE 要求
8.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提供承诺书);
8.2 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3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9.其它要求:
9.1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2投标人按《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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