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
电动翻转料斗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飞来峡作业区汕湛高速桥下游500米,新建5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采用顺岸满堂式布置形式,码头长度为400m,码头平台宽度为36m,码头前沿顶高程为25.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28m,底高程为6.0m。陆域面积约15.17万m²,纵深约400m,宽度约400m。陆域竖向设计采用阶梯式,高程为25.0m~31.8m。陆域布置10个堆场,主要堆存集装箱和件杂货,其中集装箱堆场面积为5.2万m²,件杂货堆场面积为2万m²。港内道路采用环形布置,主干道宽16m,转弯半径为15m。生产生活辅助区布置有综合楼、供水调节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站、溢油应急设备库、变电所、维修车间、工具材料库、流机棚等。
1.1.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作业区汕湛高速桥下方,距清远市约30km。陆域东侧为国道G240,港区南侧通过新建进港道路与国道连接。
1.1.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程量:总挖方:1421549.8m3,总填方:63900m3,嵌岩灌注桩392根。
其他工程主要包括:护岸工程、堆场道路、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1.3项目设备需求概况
电动翻转料斗需求一览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电动翻转料斗 |
簸箕斗;7*4.2m;配25吨电葫芦 |
套 |
1 |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港飞来峡码头 |
二.采购组织单位及采购人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三.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项目部拟上报采购方案后通过开评标选定价格便宜、机械性能优秀、制造周期短、维保及使用培训服务好的电动翻转料斗供货商,并以签订采购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合同中约定的设备或服务,应向中标的合同供应商购买。
四.主要合同条款
(一)质量标准
1.机械设备技术性能
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技术规格书和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可靠的运行性能、高效的工作能力、节能环保等特点。设备应能满足实际生产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有保障。
2.外观质量
机械设备的外观质量涉及到机身的平整度、色泽、表面光洁度、装配精度等方面。应检查机身外壳的表面是否平整光滑、颜色是否一致,并仔细检查各个部位的装配精度和使用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3.安全性能
设备的各个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电器应齐全并正常工作。
(二) 供货范围
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1)电动翻转料斗及配套电动葫芦、链条组件、连杆、吊架、储缆框、电控、配套电缆线、控制电箱、备品备件等材料的供应价;
(2)运输费、设备配件在运输和安装阶段的损耗费;
(3)保险费;
(4)工地卸车费;
(5)卖方的利润、风险、各种政策性上缴费用和税金;
(6)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和差旅费等;
(7)设备安装费、改造和调试费(包含在门座起重机上的安装,以保障电动翻转料斗的正常使用);
(8)检验取证费(如需要);
(9)系统调试的配合费;
(10)设备安装所需预埋件(如需要)和备品备件;
(11)买方委托第三方负责对设备制造及安装过程进行监造、管理及协调费用。
凡现场使用该设备所需零配件、预埋件及配套设施,无论是否在报价清单中有所注明,均视为已包含在卖方设备单价中,由卖方提供。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并与设备主机相匹配一致,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三)合同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设备设计审查通过,经买方人员确认具备开工条件,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及等额的正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注:保函应为国有四大行开具)
第二期付款:设备生产完毕并运送至买方施工现场,经现场验收人员确认设备及配套材料全部送达且收到等额的正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工作日内支付到场设备含税价30%。买方现场验收组织及收货人苟雪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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