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高清违停自动检测抓拍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高清违停自动检测抓拍系统维护服务项目、BJCG-PZTT2025-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金额132075.47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金额1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32075.47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高清违停自动检测抓拍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询比(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类似业绩: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2022年1月1日(含)至公开询比(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类似业绩,至少1份。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维护类或信息技术服务类业绩;
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份合同均须提供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要求如下:
1、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协调和统筹工作。
2、为本项目配备2名维护专职人员,确保项目整体维护工作。
注:须提供承诺函。
3.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格式详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运维服务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运维服务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响应方的: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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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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