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农旅融合特色民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综合【2023】173号、宁发改综合【2023】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强县文化和旅游局,代建人为宁强县汉源旅游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 ;
2.2 工程规模:民宿组团,包含公建、23、24号院,共三个院落组团1123.68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配套等,含房屋土建、水电和智能化、家电家具及配饰软装、庭院景观、停车位及通道工程。 ;
2.3 项目投资总额:99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9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农旅融合特色民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2635418724kzsli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农旅融合特色民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民宿组团,包含公建、23、24号院,共三个院落组团1123.68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配套等,含房屋土建、水电和智能化、家电家具及配饰软装、庭院景观、停车位及通道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农旅融合特色民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 质 ,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农旅融合特色民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且确定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能查询(外省企业应在相应外省入陕登记信息查询网站能查询)。
3.5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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