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6-01-3-28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湖北新能源枣阳风电及储能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枣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华能枣阳新市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位于湖北省枣阳市新市镇东部,风电场区距新市镇县城约7km。风电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场区西侧、北侧有省道S335,场区东侧有省道S328、S239。项目场址地势起伏较大,场址内最高点海拔高度为637m,最低点海拔高度为230m,机位点平均海拔高度约为500m。
2.1.2 规 模:风电场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力发电机组(6台5.0-220/H125+1台5.0-200/H115),装机容量为35MW。本风电场拟接入附近已建枣阳新市光伏项目升压站。项目配套7MW/14MWh化学储能,储能站位于新市镇110kV赤眉变附近,采用1回10kV线路接入赤眉山变,送出距离约800m。储能电站共配置2套储能单元,1套容量为5MW/10MWh,1套容量为2MW/4MWh。电站包括2套储能变流升压舱和3套储能电池舱。
2.1.3 华能枣阳新市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含开工建设至全容量投产、试运行及消缺)。
2.1.4 华能枣阳新市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监理项目部退场后停止计算考勤,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合同结算、竣工结算等),直至通过竣工验收。
2.1.5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1.6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从华能枣阳新市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施工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含储能监理,不含设备监理)主要负责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配合工程专项验收、合同结算、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不含核电)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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