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2025年煤场堆取料机设备及轨道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2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2025年煤场堆取料机设备及轨道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汉宜大道特1号
2.2标段划分:华能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2025年煤场堆取料机设备及轨道更新改造项目标段包1
2.3服务地点: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汉宜大道特1号
2.4服务期:检修总工期为55天。本次检修项目计划分4阶段检修(如当年已无检修窗口期,则调整至次年进行再次检修),详见技术规范。
2.5招标范围:应城热电2025年煤场堆取料机设备及轨道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工作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用资格条件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斗轮堆取料机或其附属设备检修或安装改造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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