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成都地铁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 成都市、资阳市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成都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3号线、17号线、18号线、19号线、27号线、30号线、资阳线、蓉2号线车站场段、轨道学院、元华活动中心及招标人管理范围内其它指定区域的被服(包括床单、被套、枕套)、电客车座套、毛巾、浴巾等物品的洗涤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收集、清洗、烘干、熨烫、消杀、包装、运输、装卸车等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项目期限: 24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6年1 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 。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及以上的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场段)、酒店、学校、医院的被服(或布草)洗涤服务(具有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类似项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加盖业主<或发包人>公章的验收文件或结算资料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 。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6财务要求: / 。
3.1.7其他要求:
至少具有1台隧道式洗衣(涤)机(龙)或连续式洗衣(涤)机(龙)或隧道式连续批量洗衣(涤)机(龙)等设备。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洗涤设备现场图片及投标人对该设备有完整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若为自有设备,则提供购置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若为租赁设备,除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外,还须自行协调出租方出具购置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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