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3-25J6-FG0248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亚太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1台套随车起重机设备,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芭莱水电站位于老挝境内湄公河中游,是湄公河干流规划11个梯级中的第4个梯级,上游为沙耶武里梯级,下游为萨拉康梯级。坝址距湄公河干流河口处约1829km,距下游芭莱县城约31km,距首都万象约241km。芭莱水电站为河床式电站,总装机容量 775MW,主要由左岸非溢流坝段、船闸、泄洪冲沙闸(浅孔)、泄洪冲沙闸(深孔)、冲沙底孔坝段、厂房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及鱼道等结构物组成。老挝属热带季风气候,气温较高。全年分为两季—旱季和雨季,5月~10月为雨季,雨水充沛。11月~次年4月为旱季,几乎不降雨。
2、采购范围: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二工程公司/亚太公司老挝芭莱水电站项目随车起重机。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随车起重机 |
16T,详见第七章 |
台 |
1 |
磨憨口岸 |
|
合计 |
1 |
4、交货时间:2025年10月25日前(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磨憨口岸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要求。同时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7、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数量以买方现场点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泰国当地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泰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生产资质。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标的型号中2022年9月至今任一或多个产品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厂家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所代理厂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1中的要求。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形式发票。
3、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技术要求。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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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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