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等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629797、SXMTZB2502F-73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等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629797、SXMTZB2502F-736(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赵煤计字(2025)10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001:依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第517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现需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002:依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第408条:矿井平均厚度为0.3m以上煤层都必须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揭露的平均厚度为0.3m以上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处于开采煤层垮落带内的平均厚度不足0.3m的煤层应当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鉴定一次,低瓦斯矿井每2年鉴定一次;第501条: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工作面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鉴定工作由鉴定部门负责取样鉴定,不得采用送样鉴定方法鉴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鉴定一次,低瓦斯矿井每2年鉴定一次。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开采的煤层进行爆炸性鉴定,现需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
002:煤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检验。
标段(包)内容:
00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矿井中产生粉尘的职业病危害场所中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参数进行测定;
002:依据(GB 20104-2006)《煤自燃性测定仪技术条件》、(AQ 1045-2007)《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对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参数进行鉴定。
2.3 服务完成期限:
001: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002:2025年8月6日完成报告编制。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检验内容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并真实有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含一类:采矿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矿井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测定内容(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附表对应内容作出标注);
3.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002:煤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检验,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2.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资质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火焰长度、抑制煤尘爆炸所需的最低岩粉用量、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粉尘云最大压力上升速率、粉尘云爆炸下限浓度、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真密度、吸氧量鉴定内容(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附表对应内容作出标注);
3.2.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检验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17时30分至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