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南区域应急供水系统工程(梁子湖应急水厂)PPP项目水厂2025-2028年度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2003230185
(各单位):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武汉三峡江南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武汉市江南区域应急供水系统工程(梁子湖应急水厂)PPP项目水厂2025-2028年度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 1 个子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市江南区域应急供水系统工程(梁子湖应急水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武汉市提升供水安全举措的重点民生工程,日常运行规模20万m3/d,应急时最大供水规模50万m3/d,采用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本项目厂区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牛山湖以北、闵咀村(闵家咀),设计规模20万吨/天的平均年产湿污泥量4500吨,污泥含水率≤60%。
(2)采购范围
对本项目水厂等提供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包含厂污泥过磅(含污泥处置前本地过磅及污泥处置厂过磅)、装载、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从厂区至污泥处置场所、污泥处置等工作。
采购工程量为含水率60%的污泥约13500吨。
(3)服务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提供的运单、合同和准运证的相关要求外运污泥。接到通知后保证在4小时内安排车况良好、车型适合的车辆到达厂区,并配合做好污泥的装货现场等各个环节的衔接。须采用具有有效道路运营许可的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辆,防渗漏、防遗撒,将污泥运输到处置场地作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配合甲方按照规定做好每车污泥的联单签收工作。
②须具备稳定、有效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泥处置渠道和污泥堆存场地、处置场地。有相关污泥处置设施系统、除臭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脱硝设施、脱硫设施等)等生产性构筑物以及地磅、远程监控等相关配套辅助性设施。
(4)服务期限
本合同计划服务期为 3 年,开始服务期暂定2025年9月1日,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处置工程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需提供特许经营合同、环评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的授权使用说明),供应商或协同运输单位具有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污泥处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2023年、2024 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6 日 18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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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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