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单位承担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7工区-1项目部施工,因施工需要采购结构预埋件一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所需材料(报价表见附表)进行询价采购,请贵单位参与。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所供货物或服务在其营业范围内。
1.2.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1.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1.4. 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派人员于 2025 年 06 月 29日至2025 年 07 月0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 00分至下午18时 00 分向询价人了解有关信息。
3.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符合询价人业主和图纸设计要求;
4.交货要求:成品交货并配合询价方进行安装,配合设备由询价方提供。
4.1. 交货时间:2025年07月25日前,具体以询价方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询价方工地(山东省济南市),运输费用及保险由报价方负责。
5.报价要求、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按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5.2. 结算: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乙方凭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乙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乙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3. 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票据(票据支付比例不大于业主支付票据的比例,票据期限为业主支付票据期限)方式支付。 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卖方按照买方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之内买方支付该批次所供合格物资货款的70%,12个月之内支付到90%,结束供应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货款;
5.4. 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贵单位请于2025年07月02日18时00分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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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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