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龙井市三合口岸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155)袋装水泥,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6月28日9:00至2025年7月1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7月2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SN-01 |
1 |
水泥 |
32.5袋装 |
t |
21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三合镇三合口岸指定施工现场 |
|
2 |
水泥 |
42.5袋装 |
t |
452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质量满足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同时,供应商需保证所供水泥无结块、无受潮现象,确保施工时的正常使用。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分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且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现场按规格点数。符合合同条款所约定的验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技术规范、技术协议、设计图纸等。外观检查确认材料外观无明显杂质和硬块。检查是否有材料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在有效期的检测报告。如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不合格的供方无条件进行退货,供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出厂试验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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