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纯碱物流运输公开谈判项目采购公示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通知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纯碱物流运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DC30251279)采购人为: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求单位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分公司、乌审召分公司)与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谈判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采用集采分签模式,统一组织谈判,成交人与需求单位分别签订1年期长协。纯碱计划运量暂估5.55万吨,服务地点包括: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大海则煤矿,鄂能化公司图克分公司、乌审召分公司,以及远兴公司等指定地点。各地点具体运量分配及位置信息如下:
(1)位置信息:
鄂能化公司图克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工业园图克分公司
鄂能化公司乌审召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分公司
远兴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化工项目区远兴公司
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陕西省榆林市榆横煤化学工业区煤化工厂区
陕西公司大海则煤矿: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村大海则煤矿
(2)运量分配:
序号 |
使用地点 |
单位 |
计划运量 |
起运点包装方式 |
最终包装方式 |
1 |
鄂能化公司图克分公司 |
吨 |
5500 |
吨袋 |
罐装 |
2 |
鄂能化公司图克分公司 |
吨 |
2800 |
50公斤袋装 |
50公斤袋装 |
3 |
鄂能化公司乌审召分公司 |
吨 |
2400 |
吨袋 |
罐装 |
4 |
远兴公司 |
吨 |
9000 |
吨袋 |
罐装 |
5 |
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 |
吨 |
3000 |
吨袋 |
罐装 |
6 |
陕西公司大海则煤矿 |
吨 |
32800 |
吨袋 |
罐装 |
7 |
合计 |
吨 |
55500 |
2.2服务内容:
物流运输单位在收到需求单位订单后,须完成以下工作:
(1)在15日内,从指定纯碱生产企业提货并运输至物流运输单位自有仓库,全程负责与生产企业的数量、质量对接;
(2)入库时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数量不足等应立即通知需求单位,并协助处理退换货、补货事宜;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运输单位需承担仓储期间的保管责任,若产品在需求单位入厂复检时发现不合格,物流运输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换货、赔偿损失等;
(3)将吨袋包装纯碱倒装至槽罐车(倒装损耗由物流运输单位承担),并按需求单位的使用计划准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4)将50公斤袋装纯碱按需求单位的使用计划准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物流运输单位需按照前款概况报出从纯碱生产企业至需求单位的物流运输、仓储管理及配套服务的吨纯碱综合物流运输含税单价(税率9%)。
2.3服务期:合同签订日后1年
运输起运点一: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运输起运点二: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2.4履约保证金条款:合同签订前,物流运输单位需向陕西公司、鄂能化公司和远兴公司分别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次订单(合计约6000吨纯碱)货值的50%(合计约350万元);服务期间如发生货物损毁等违约情形,需求单位有权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未决纠纷且扣除应承担的违约金、罚款后,需求单位应在3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2.5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根据实际运量(以需求单位提供的磅秤数据为准)进行结算。物流运输单位需向需求单位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在收到发票后90日内支付100%款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须提供运输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若报价人自身不具备运输资质,则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委托协议,并提交被委托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1.2 业绩要求: 报价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份所投同类产品给终端用户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数量不低于3000吨(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标的物的名称、主要参数及规格、终端用户名称等)。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2.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3.2.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集团及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无 。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9时起至2025年6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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