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汉江能源公司三里坪电站调度数据专网改造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简介
三里坪电站调度数据专网有一套中兴通信传输设备,通过三里坪水电站至房县变电站的光缆,以622M1+1方式接入十堰地10G城网,设备型号为中兴S330。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厂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为保证电力生产业务通信双路由可靠运行,三里坪水电站计划将目前配置的十堰地10G城网中兴S330设备进行改造更换,配置厂站端与省骨干网相匹配的通信传输设备,新建并接入华为和烽火两张骨干传输网。
2.2采购范围
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厂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配置厂站端与省骨干网相匹配的通信传输设备并接入,完成汉江能源公司三里坪电站调度数据专网改造工作,主要包括:
(1)一套烽火光传输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安装,并完成接入省干一平面烽火网的相关调试工作。
(2)一套华为光传输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安装,并完成接入省干二平面华为网的相关调试工作。
(3)一套直流通信电源系统的采购供应及安装工作。
2.3工期
总工期为20天,实际开工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烽火和华为SDH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需相关设备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华为或烽火通信设备供应业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光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以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合同为准),并提供本单位自2024年9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15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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