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项目(采购编号:404C-XJD-26-00104),项目业主为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
2.2服务地点:甘肃省嘉峪关、甘肃矿区、金塔产业园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范围:严格按照《甘肃矿区长期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等规定,通过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为矿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授权)。
(2)响应人需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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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响应人提供一项2021年至今承保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如首页、内容页、签章页等)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组建专职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团队中须至少配备2名具有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质的人员(提供学历证、职称证或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响应人提供的具有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质的人员不限于正式员工,可为外包员工(若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若为外包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良行为处罚清单(黑灰名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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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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