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绵阳市永兴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绵阳市永兴重卡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3-08-04C-2025-D-F-D354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1台四川鑫科电电气YB-12/0.4-2000KVA的预装式变电站设备。
1.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33.71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38.10万元。本次询价的预估规模具体如下: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 |
不含税总价 (元)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价 (元) |
| 变电站 |
四川鑫科电 |
YB-12/0.4 |
2000KVA |
337165.13 |
13% |
380996.60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37165.13元,供应商所报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1台四川鑫科电电气YB-12/0.4-2000KVA的预装式变电站设备。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3到货时间:变电站设备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到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09月0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50(含)万元人民币。
注:
(1)类似业绩范围:变电站销售类业绩。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不得晚于本项目询比公告首次发布之日,(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变电站销售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13)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变电站销售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66、代理商/制造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代理商可同时参与响应,本项目产品为:变电站(品牌:四川鑫科电,型号:YB-12/0.4,规格:2000KVA)
若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承诺函,函中必须明确核心产品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承诺函;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核心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授权函。
3.7检测报告:供应商所响应的变电站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资质)出具的以GB/T 17467-2020《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为检测依据的各项指标均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变电站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应与本项目要求一致。注:审查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响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询价**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大理州分公司2025年L95号采购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下一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锡西高技术制造业集聚项目(二期)智能化项目询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