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河机电绿巨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法律诉讼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江河机电绿巨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法律诉讼服务
- 项目编号:XHSL-XJD-25-02170
- 交货/服务时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律诉讼服务结束为止。
- 交货/服务地点: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 供货范围:江河机电绿巨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法律诉讼服务,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采购方的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收到过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报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4)报价人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5)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应具备为企业提供股权转让纠纷处置的相关法律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业主委托单等证明材料)至少1项。
6)报价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提供证明),执业至少满七年(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
7)报价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至少1项股权转让纠纷处置的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业主委托单等证明材料)。
8)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9)报价人执业律师人数应不少于50人,提供律师协会查询系统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能证明执业人数的证明文件。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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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