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材 料 租 赁)
询价编号:ZT11(10)-XJ-HZ1813-2025-24
公司:
因杭州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杭州地铁18号线13标拟租赁一批住人集装箱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租用 时间(天)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住人集装箱 |
3*6m |
个 |
50 |
360 |
临平 |
||
2 |
单趟运费 |
次 |
1 |
临平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运至施工现场,落地交付。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标及工地使用要求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玄路与星河南路交叉口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至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货款, 6 个月内支付至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80 %货款,9 个月内支付至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0 %货款,12个月内支付至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100 %货款。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租赁往返运费由承租方承担,装卸车费用由出租房承担。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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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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