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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务外包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务外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XNZBCQ-FW-2025-262

 

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务外包外包(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务外包外包询比采购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务外包外包年度总金额约25万元,项目金额仅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价后实际结算金额为准。维修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重庆客运段家电设备维保服务业务外包,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维修、直饮机维修、碎纸机维修、热水器维修、烘干机疏通、洗衣机维修、电保险柜维修、微波炉维修、冰箱、冰柜维修、会议设备、维修应急抢修等。

2.2包件划分:共划分为1个包件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采购人若仍有合作意向,且成交人符合成都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中续签条件要求,经重庆客运段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通过后,次年可续签合同。

2.4服务地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管内。(重庆北站、重庆北客技站、重庆北动车所、重庆西站、重庆西动车所、重庆东站、重庆东动车所、沙坪坝站、重庆站、机关综合楼及其它有需要执行项目场所的家电设备维修,后续根据情况服务数量可进行变化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近3年(2022.12-2025.12)以来至少承揽过一项大型家电设备维修业绩(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信誉要求:

①响应单位未被国家、国铁集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且不在暂停或停止响应期限内。

②近叁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无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③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响应申请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④在信用中国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⑤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中,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中查询截图)。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响应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

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

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商务要求

(1)响应人具备一定的铁路家电设备维修经验,熟知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标准,安

全规则等。

  • 响应人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垫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

自有材料库房和办公场地,熟悉客运段各办公点环境和设施设备布局,具备24小时(含节假日)随叫随到的服务能力,接到维修和应急通知1小时内到位。

(3)结算要求:本项目根据年度家电设备维修完成工作量按照季度进行核算。

(4)人员要求:响应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作业人员的管理,以便能及时与甲方协商

相关事宜。乙方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乙方应确保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

合格,且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岗位合格证(加盖印章)必须在其上岗前报送至甲

方备案,乙方工种至少应包含低压电工、焊工、制冷工、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

(5)响应人应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6)合同履行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当发生以下之

一情况甲方拥有合同提前解除的权利:乙方未按竞标文件承诺书准备相应人员;乙方未按

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材料完成维修和应急抢修;乙方维修时发生严重的安全与质量问题;

乙方不具备继续提供维修服务的能力。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给甲乙双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并将该公司年度信誉评价评为不合格,即70分以下。

5.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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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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