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装机容量为2×350MW,本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站内通信系统,包括光传输设备、PCM设备、通信电源、综合配线单元、调度数据网、综合管理网、光纤及数字通道等运行、维护工作。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为站内通信系统的全面维护与保障工作,具体涵盖光传输设备的运行监控与故障处理、PCM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性能优化、通信电源系统的稳定供电与应急保障、综合配线单元的规范管理与线路调度、调度数据网的运行维护与安全防护、综合管理网的日常巡检与系统升级,以及光纤及数字通道的定期检测与故障排查等全方位7*24运维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
1.4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按年度为周期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在完成合同约定的为期一年的系统维护服务周期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进行验收评估。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在验收完成之日起的90日内,将当年度全部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按甲方结算金额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与发票金额相对应的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上述完整的税务票据后,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支付款项前,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采购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违约扣款:若供应商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包括时间、工作量、质量等),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详见技术规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同时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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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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