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C-ZC-2025-011
项目名称: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8,433.3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8,433.3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6,609.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B08030000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8,433.33 | 1,866,609.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需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7)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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