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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临夏支线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口-临夏支线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项目编号:JGFGS2025-TP-CG-023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河口-临夏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集团公司总体部署,河口-临夏支线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具备投产条件。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初步设计已批复,为保证工程建设需要,拟于近期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工作。

河口-临夏支线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标段编号:PAC-JGGS-250702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29 1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23: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7-29 16: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河口-临夏支线需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保证本次采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综合考虑DEC文件及潜在供货商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主要设定供应商资格如下:
(一)资格类
本次谈判允许制造商、集成商参加,不允许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参加。
(1)供货商及分包商所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应取得CCC认证证书,其它产品应具有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供货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机构的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工程要求的防爆产品CCC认证和防爆合格证(如供货范围含防爆产品);
(3)环境符合性要求: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环境温度、湿度适应范围满足数据单要求。
(4)供货符合性满足规格书和数据单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满足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选用免维护蓄电池后备时间不小于3h(满负荷)。
(二)业绩类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供货商应至少提供近5年(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有效应用业绩认定只需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谈判小组现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进行查验,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视为业绩无效。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④有效应用业绩要求:有效应用业绩需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业绩。投标人若为集成商,提供获得授权的与本次所供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业绩可视为有效业绩。
(三)财务类
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须提供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四)信誉类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被否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如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被否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响应人最近3年(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谈判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将被否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采购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响应人全部否决。
(5)响应人截止到谈判当日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除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响应人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谈判小组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1)数字化交付要求
供应商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2)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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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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