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九分局三门峡某宿舍楼项目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电视机,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
三门峡某宿舍楼项目总占地约 31670 平方米,改扩建项目包括新建宿舍楼两栋、地下车库、配电室以及消防水池等 ,总建筑面积约 25750 平方米。
(2)采购数量:358套电视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电视机 |
华为商务定制款B5(75英寸) |
台 |
162 |
3#楼标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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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视机 |
华为商务定制款B3(65英寸) |
台 |
162 |
4#楼标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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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视机 |
华为商务定制款B3(55英寸) |
台 |
34 |
原一二期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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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次询比所要求的技术指标,本次询比电视机型号要求为华为商务定制款。
(3)交货时间: 预计2025年7月31日前
(4)交货地点:三门峡市某宿舍楼项目工地。
(5)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货物进场安装完成并提供全额发票入账验收后,次月支付已到场设备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到场设备金额的1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针对运抵工地现场的货物,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一份。)和《供货清单》(加盖公章)与甲方核对,已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履约担保:提供合同总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完成后,履约保函返还,剩余3%货款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书显示日期之日起24个月进行支付。
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业务(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农行链捷贷、工行e信、招行付款代理、招商商业承兑汇票、交行快捷保理、信用证、供应链ABS、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推行的融资付款业务)等形式进行支付(供应链金融业务可选择期限:两年期)。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需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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