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6J6-FG0107
一、采购条件
为满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信宜分公司鉴江干流信宜城区段治理提升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花岗岩栏杆材料,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实施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工程起点为扶参河汇入口,终点为六运水闸,治理河长12.0km,堤防达标加固23.4km,堤防级别为2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桩墙长度约2.07km,护脚长度约 19.2km,沿线河道两岸增设防浪墙12.5km,清淤长度约8km,山背村支流堤岸加高676m。
2.采购范围:鉴江干流信宜城区段治理提升工程项目花岗岩栏杆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花岗岩栏杆 |
2.44*0.22*1.2m (长*宽*高) |
14000米 |
4.交货时间:2026年03月20日
5.交货地点:鉴江干流信宜城区段治理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6.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询比采购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样票)。
3.供应商应具有花岗岩石材类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2年-2025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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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