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13-26J6-FG0066]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2标段项目现场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年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H型钢 |
桩长15m,600*300*12*20 |
吨 |
181.2 |
2 |
槽钢 |
30#C/300*89*11.5 |
吨 |
39.497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车、进入施工现场道路或水路协调、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成交后根据采购人需求进场。
3、交货地点: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2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淡水河至北沙港),导航位置见下图(准确交货地点在该导航位置附近施工现场内)。
4、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范
5、质保期:
为自交货日算起,至甲方工程质保期满1年(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2标段项目主体结构完成后一年)结束,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在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保质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的质保金。
6、采购数量:
详见(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7、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自2022年起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竞价。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以同时响应。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其它要求: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竞价报价时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实际供货量可能与此次采购数量有所浮动,供应商不得以实际供货量的增减作为合同执行中向采购人索赔、调价等的依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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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