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 2025 年员工福利品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2025年员工福利品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2025年员工福利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1292/GDSRC-2025-0021三、采购内容:采购福利品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生活用品类、食品饮料类等。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约240,000.00元(含税)。
五、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其他组织资格(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单位。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三)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四)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设置为240,000.00 元(含税),如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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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