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空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5-9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空调采购采购人为上局-上海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空调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制造商授权函),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
(1)报价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提供报价产品型号所对应的认证证书;
(2)报价产品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与能效等级》能效等级、GB/T7725-2022《房间空气调节器》制冷量、制热量、噪音等技术指标中检测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3财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4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同类报价产品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得分包或转包;
(2)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24年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分体式空调和柜式空调须为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投标产品型号及技术指标必须由授权单位盖章确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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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