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155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
掘进工程公司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A7标Y型浮动道岔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中国·(昆明)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掘进工程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A7标TBM施工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掘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概况: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施工A7标段为西江取水口~高州水库段干线(简称西高干线)的一部分,工程主要包含云开山隧洞(部分)、西高段交水口、大潮支洞、永久检修道路2条。标段起点为西高干线桩号XG109+545,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东岸镇,线路自西北向东南布置,穿云开山后至高州水库(良德),终点桩号XG127+359.44,长度约17.814km。输水隧洞总长为17.723km(桩号XG109+545~XG127+268),隧洞采用钻爆法+TBM法分修施工,钻爆法掘进4.504km,TBM掘进13.219km。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计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Y型移动道岔 |
轨距900、总长35-45m |
套 |
6 |
前2付2025年11月15日(或供方能提供的最早时间)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东岸镇大潮村环北A7标 |
靠35吨内燃机车牵引移动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次竞价模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固定单价*(1+税率),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13%专票)、保险费(若有)、利润等材料到货前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认供应商后不再增加其它任何费用。
2、本次竞价采购的Y型移动道岔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并验收合格的道岔为准,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与竞价文件的差额不作为索赔依据。
3、交货期:前两套预计交货期为2025年11月15日前,剩余交货日期按需方需求。
4、交货地点: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东岸镇大潮村水电十四局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A7标项目部。
5、质量标准或要求
5.1轨道采用43轨、规矩900mm、钢板厚度7mm及以上、轮对设计维护方便承载能力满足使用要求、扳道器配置齐全,岔芯、岔尖需采用高强度材料并通过优化结构设计,确保正常使用情况下轨面无开裂、破损现象。
5.2 设计合理满足本项目35吨内燃机车满载情况上下通行坡度需求,35吨内燃机车可独立拖行移动。
5.3在保证5.2条设计需求的情况下Y型移动道岔长度控制在35-45米之间,无需错车平台
5.4钢轨符合GB182(钢轨类型尺寸)、GB183(钢轨化学成分)的规定。
5.5道岔用滑床板、各种垫板及拼制撤叉材质不得低于Q235A,以保证其抗变形能力和使用寿命。
5.6附件图仅供参考,具体设计图纸由供方设计经需方签字确认后投入生产。
6、质保期: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
7、成交确定原则:首备选
8、结算及付款方式
8.1材料款的结算:支付实行先货后款,按批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附《收货凭证》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8.2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卖方应予接受(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8.3先货后款,按批结算,结算月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第4个月支付结算款的1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应为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或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内合格供货商,成员企业内无不良记录。
3、本次询价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移动道岔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业绩证明资料、生产经营许可、材质检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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