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集团]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二“制革园区综合污水高效净化及水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制革园区综合污水循环利用示范工程—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试制设备-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二“制革园区综合污水高效净化及水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制革园区综合污水循环利用示范工程—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试制设备-混凝土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二“制革园区综合污水高效净化及水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制革园区综合污水循环利用示范工程—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试制设备-混凝土采购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内容:(1)采购范围:原水处理中心再生水厂双膜系统中制水车间、产水池、动力车间、管理房、传达室以及佳洁再生水厂原水池建设过程中所有混凝土材料的采购,包含材料供应过程中的运输费、过磅费、产品质量检测费(自检)、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因付款方式及业主付款不及时产生的相应资金成本等一切费用,货物卸至指定地点,货物清单详见供货量清单。 (2)供货地点:河北辛集市,甲方指定位置。 (3)供货时间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行供货,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混凝土或建材的生产、销售等相关类似内容(至少满足其中之一),若以分公司作为投标的主体,请出具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非社保税收完税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非社保税收完税证明); 3.3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业务的能力; 3.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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