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青岛胶州市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屋顶光伏电站拆迁事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青岛胶州市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屋顶光伏电站拆迁事务专项法律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741
- 交货/服务时间:预计60日,自合同签订开始至拆迁事项处理完成之日终止。
- 交货/服务地点:山东青岛
- 供货范围:1提供拆迁补偿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 2 补偿方案专项论证 评估拆迁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衔接性,比对同区域光伏项目补偿案例形成谈判基准。
- 3 谈判策略动态设计 制定谈判方案;,针对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等争议点形成初步应对策略;。
- 4 现场调研 前往拆迁现场进行调研,与村民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当地拆迁政策。
- 5 沟通谈判 代表公司与村委、评估公司进行沟通、谈判,寻求可行的解决思路。
- 6 政策咨询 代表公司与镇拆迁办、区级主管单位沟通,咨询相关政策,汇总各方意见、建议。
- 7 研讨决策 结合调研沟通意见,同公司主管人员进行研讨,形成案件决策。
- 8 起草文件 协助起草或审核拆迁相关过程文件,确保文件具备合法性。
- 9 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拆迁案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后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
- 质量要求:服务完成或服务期届满,由律师事务所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意见书和相关工作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异常经营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查询结果需放入报价文件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4.供应商应在《中核集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内。
5.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项目水利水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法律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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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