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水土保持方案修编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10631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5-19 10:5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5-19 12: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2025051401C |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水土保持方案修编 | 纸质版报告8份,电子版1份 | 1 | 项 | 合同另行约定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报价应不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最高限价下载商务条款附件查看。
3.技术条款:1、编制单位所提交的水土保持延伸设计报告书确保其符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满足水土保持编制的相关要求;确保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列表说明各项措施布设位置、内容、实施时间、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对照原水土保持方案,说明各项措施变化原因,分析其与原措施相比水土保持功能是否降低。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 3、说明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情况及结论(原则上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应开展稳定性评估;其他弃渣场应根据弃渣场选址、堆渣量、最大堆渣高度和周边重要防护设施情况,开展必要的稳定性评估)。 项目时间要求:在签定合同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齐全后的28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相应技术条件; B、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业绩;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D、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保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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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