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
- 项目编号:TFGY-WZ-GKJT-25-1397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将设备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 交货/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 供货范围: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2台
- 质量要求:国标,并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备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主梁静刚度相应支撑性文件、主梁材质报告及相应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应具有至少3项电动单梁起重机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码、硬件特征码、联系人信息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不得处于中核集团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5)其他应答人承诺函中事项 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